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持续增强,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开展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及民爆企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强化《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WJ/T
9100—2022)学习教育,总结前期湖北省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努力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和“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省国防科工办每年开展1次民爆销售企业全覆盖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建设,2025年底前全省民爆生产企业整体达到标准化一级标准,2026年底前民爆销售企业整体达到标准化二级标准。
(三)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民爆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探索5G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应用,推进民爆生产安全监管新模式,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底前完成湖北凯龙“互联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及仓储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民爆行业危险作业岗位少(无)人化,推动完成湖北凯龙智能少人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工艺及装备研发,推广湖北凯龙荆门生产点无固定操作人员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经验,推进湖北帅力“黑灯工厂”建设,加快完成湖北卫东年电子雷管自动装配线建设,完成东神天神、东神楚天、随州卫东等企业生产线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升级。2025年底前,新建(改建、扩建)单条工业炸药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工房(含中转站台)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3人,新建(改建、扩建)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接触危险品的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3人,新建(改建、扩建)单条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接触基础雷管和成品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大于3人,且单个工业雷管装配工房接触基础雷管和成品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6人,生产线定员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安全生产许可。有序推进民爆行业老旧生产线淘汰及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组织对建成10年以上的工业炸药及制品生产线开展安全性评估论证,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停产改造。及时淘汰更新达到安全使用年限民爆专用设备,经过安全评估延长安全使用年限的至多延长一次,并且延长年限不超过两年。
(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组织基层监管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督促市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省国防科工办每半年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度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五)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加快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集团)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严密动员部署,督促民爆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坚决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行业技术专家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营造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