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0〕299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分别于9月21日和10月14日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政府令第339号),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重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以上三个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上述文件重要意义
国务院《通知》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深切关怀。《规定》和省政府《通知》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上述三个文件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对策新举措,是指导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个文件对于加强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二、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采取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横幅、挂图,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贯彻,宣讲文件的重大意义。要举办专题学习培训,解读学习具体条文规定,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到班组现场每一个员工,都能全面掌握学习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
三、强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文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查找差距,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贯彻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