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1〕145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进一步
做好近期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近期,全国范围内涉爆案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严重危及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抓好我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行业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把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国爆[2011]137号)的要求,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对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民爆物品厂区、库区的保卫力量,加强对厂区、库区24小时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加强对民爆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卫。进一步落实“四防”(技防、人防、物防、犬防),严防民爆产品非法流入社会危及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现不稳定苗头时,要及时预警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把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四、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督查,切实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民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