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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加强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1171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

加强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近日,我省境内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为特大暴雨,强降雨使部分地区旱涝急转,特别是咸宁、鄂州、十堰等地,发生了多起因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据各地上报及我办了解的情况看,全省各相关地区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应对灾害天气,保证了生产安全和库区安全。

为积极应对汛期及高温季节可能出现的雷电、大风及高温等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工业通信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厅安函[2011]4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抓好汛期及高温季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全面贯彻落实工信部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 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隐患坚决做到“五落实”,确保用最短的时间治理消除各类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防范工作

针对汛期及高温季节极易因雷电、暴雨、大风等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艺规程,坚持按计划均衡生产,加强对各种生产设备、设施、防雷电设施和运输车辆的检查维修,加强对生产线和库区的实时监控;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生产、运输危险物品;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威胁的生产厂房、库房等,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安全;同时要关心广大职工生活,改善工作环境,做好高温天气下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应急保障,补充、完善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时刻关注气象部门提供的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有力、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按程序报告。

 

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安函〔2011426

 

 

关于做好汛期工业 通信和民爆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汛一〔201114号)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配合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工业企业生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将行业布局、应急保障装备和物资生产、储备情况通报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配合做好工业企业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生产安全。并积极支持当地工业企业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强化通信和民爆行业企业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重点河流、湖库等流域内的工业企业,加强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生产原料、辅料和半成品、产品、废料的储存堆放管理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管理,防止泄漏、溢流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事件发生。

三、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沿江、海、河、湖泊等周边地区工业科学合理布局,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指导企业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做好必要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调度,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通信管理局和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与地方气象、海洋、地震、水利等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汛情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2011-06-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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