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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转发工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1〕236号

 

省国防科工办转发工信部《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

工业通信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信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部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针对今年6-7月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高温汛期季节特点,从8月上旬至9月,各单位要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并坚持做到“五抓”,即抓源头、抓治本、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确保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市(州)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我办将开展 “回头看”,加强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的跟踪检查,特别是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四超”、“三违法”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国爆〔2011〕223号)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层层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并将贯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8月20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2011-08-0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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