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1〕247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我省也相继发生了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以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省安委会《湖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鄂安〔2011〕11号),我办制定了《湖北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湖北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保持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8月至9月,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警钟长鸣,从零开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近期全国和我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全省民爆行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立即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在6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全面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三、排查治理的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遵守;
2、“四超”、“三违”行为是否得到严格查处和有效杜绝,生产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
3、生产区、库区的设备设施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消防、防雷、电子监控等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并齐全有效;
4、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救援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是否制定了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健全相应的防范措施;
5、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得到切实整改,是否实现归零和闭环管理。
各地、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8月至9月15日)。各单位要立即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上述排查治理的重点,结合企业实际,迅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地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层层明确责任,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进行整改,做到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各生产集团公司、市级销售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属分(子)公司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省、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整改阶段(9月15至9月25日)。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市(州)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逐条落实,我办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切实做到安全监管全方位覆盖。
(三)迎接省安委会督促检查阶段(9月底)。在企业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9月底做好接受省安委会督查组检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精心部署。各单位务必认清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检查,科学分析总结,找准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企业、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切实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深入排查,落实整改。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加强动态监控,源头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治,坚决防止查而不治、治而不绝、前纠后犯、死灰复燃现象,坚决防止滋生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通过本次行动,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及时总结,认真分析经验教训和存在的不足,推动此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并于9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报告及隐患整改情况报送我办民爆处。
联系人:朱 炯
电 话:027-59811897
传 真:027-59811874
邮 箱:zhujiong@hbg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