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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民爆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局

                          

  

                      鄂民爆函〔201110

省民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全省民爆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民爆企业:

近年来,我省民爆行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和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数据,有效监控全省民爆行业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行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根据民爆行业发展情况,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对民爆行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民爆行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统计工作在行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各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民爆信息统计工作。

二、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要严格执行新的产品统计目录,细化企业产品、生产线和生产点的信息统计,做到产品产量、品种与生产线相对应,生产线数量和种类与生产点相对应。依据统计信息能够直观、翔实地了解民爆产品结构的变化,有效监控生产线的运行状态。要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网络版民爆统计信息上报时间和要求如下:

()《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概况》(民爆统14)于次年131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审核,其数据应与十二月份经济指标数据相一致。同时按中爆协的要求,采用网络版统计信息系统直接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统计负责人签章和填表人签章,报表中信息和数据不得涂改。

()民爆器材产品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总值总量统计表(民爆统25)《企业生产线资源及产量统计表》、《民爆产品品种规格统计表》、《民爆产品流向月报表》于次月3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民爆统36)于次月13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上报时间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

三、加强审核和分析。加强民爆统计工作管理,提高统计报表质量,对民爆企业统计工作采取分级管理、逐级审核形式。我局作为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民爆企业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中爆协;民爆生产集团公司、销售市级公司负责对各分公司上报时间和上报数据进行督查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各生产企业、销售市级公司于每年113日、4137131013日前上报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对数据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和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月报统计数据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要及时将变化原因书面说明报我局。

四、强化属地管理和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属地统计”原则,跨省作业的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点,必须向作业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现场混装炸药生产数量等统计数据,同时抄报企业注册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防止统计数据出现漏报或重报。

硝酸铵生产企业在做好销售备案的同时,于次月3日前将硝酸铵生产、销售、库存数据传真上报我局。

五、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确保系统数据库安全、准确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做好系统信息更新工作。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严格统计工作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做到“三网一账” (中国民爆统计信息系统民用爆炸物品产品流向管理系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和产品出入库台帐)相统一。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修改权限管理,已审核上报的数据如发现有误,需报告我局,经中爆协授权后方可进行修改。统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网络版系统的登录密码,严禁使用初始密码。遗忘登录密码或发现登录密码被篡改,应及时与我局联系。

六、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支持统计人员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变动情况报我局。

七、坚持依法统计统计人员应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负责人自行修改、强令或者授意伪造、篡改统计信息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企业信息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我局将把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年检和年度先进单位评定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统计报表上报情况。报表质量进行考核,根据统计上报质量,年底进行统计工作评选表彰活动,对评定优秀的统计人员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信息统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分析报告内容不具体、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

  

一一年九月六日

 

 

 抄送: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


2011-09-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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