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12〕5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评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2011年,全省民爆行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我办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先进单位评选
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在各单位对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表见附件2)的基础上,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考评,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我办进行审核。
1、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杜绝“四超”、“三违”,特别是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两通知”、“一规定”精神,在建章立制,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制的落实上起到表率作用;
3、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科技进步收到成效,在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上起到示范作用;
4、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具有带头作用;
5、在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上具有导向作用;
6、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工作上具有示范作用;
7、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企业先进工作者评选
在各企业自评推荐的基础上,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按照以下条件,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在完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方面有显著实绩;
3、坚持原则,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力,对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敢于抵制,为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4、在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绩。
三、行业主管部门先进单位评选
年初与我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表见附件3),并上报自评结果,我办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及督查情况进行评审。
四、名额分配
1、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参加所在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
2、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所在市(州)企业数量5家以下的推荐1个,5家以上的可推荐2个。
3、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生产企业300人以下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300-500人可推荐2名,500人以上可推荐3名。
五、请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荐申报情况报告、推荐的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以及各单位对照考核细则的自查自评结果等书面文件于2012年1月30日前报我办民爆处。我办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在2012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联 系 人:朱 炯
联系电话:027-59811897 13135678627
附件:1、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2、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自查自评表
3、湖北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自查自评表
4、2011年度民爆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5、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6、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