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 企业动态 安全教育 民爆论坛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25 年 7 月 1 日《求是》 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 2025 年 6 月 16 日《求是》 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 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 120 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 一步落实到位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查月改月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2148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查月改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机制,形成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的闭环管理,根据《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鄂国爆〔201171号),我办制定了《湖北省民爆企业安生产事故隐患月查月改月报情况明细表》和《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查月改月报情况月度汇总表》(以下简称为《月查月改月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查月改月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制度,按时上报,切实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根据《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月查月改月报表》统计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民爆生产企业各生产点、销售市级公司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月查月改月报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办民爆处和所在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前期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累计计入下月统计数据),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拒报、谎报、瞒报、迟报。

四、我办每月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各企业上报情况将作为许可年检及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对存在不报、谎报、瞒报、迟报现象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

《月查月改月报表》从20128月开始执行。

联系人:朱 炯

联系电话:02759811897,13135678627

电子邮箱:1848632232qq.com

附件:(在行业协会栏目中下载)

1、《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查月改月报情况明细表》

2、《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查月改月报情况月度汇总表》

 

 

一二年七月三十


2012-07-30 13:37

关闭
中央人民政府 工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公安部

copyright©2007 湖北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邮编430074
网站服务电话 027-87225032

公安部备案号:42011102001203号42011102001202号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0209226号-1
工信部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