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2〕215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举办全省民爆行业
安全生产资格再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工信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办于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在武汉市举办一期全省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经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一年以上,并取得工信部颁发的民爆行业安全资格证书的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有关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1、民爆十二五规划与相关技术知识;
2、民爆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解析;
3、培训时间为两天,16学时(含考试时间)。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29日报到。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6号,丰颐大酒店。
四、培训需知
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工信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费用
再培训费900元∕人,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统一收取;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为便于安排培训及食宿,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含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后于2012年10月22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我办。
联系电话:027-59811897,59811829
传 真:027-59811874
邮 箱: 1848632232@qq.com
附: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单 位:
(请自行安排司机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