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3〕14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评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2012年,我省民爆行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活动,不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先进单位评选
1、各企业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对本单位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见附件2)后报所在地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2、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考评,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规定的名额,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的单位择优推荐我办进行审核。
二、企业先进工作者评选
在各企业自评推荐的基础上,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按照以下条件,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在完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敢于抵制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为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在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绩。
三、行业主管部门先进单位评选
年初与我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见附件3),并上报自评结果,我办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及督查情况进行评审。
四、名额分配
1、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参加所在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
2、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所在市(州)企业数量5家以下的推荐1个,5家以上的可推荐2个。
3、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生产企业300人以下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300-500人可推荐2名,500人以上可推荐3名。
五、请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荐申报情况报告、推荐的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以及各单位对照考核细则的自查自评结果等书面文件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我办民爆处。我办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在2013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联 系 人:朱 炯
联系电话:027-59811897 13135678627
附件:(略)
1.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2.2012年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分细则
3.2012年湖北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评分细则
4.2012年民爆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5.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6.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