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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湖北省

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安委会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我办制定了2013年《湖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3520

 

 

湖北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民爆安全监管,促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从20135月至12月,在全省民爆行业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现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信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打非治违”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坚决治理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省国防科工办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长:张忠凯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兆雄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柳建钢  省国防科工办副巡视员

  员:许    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处长

           省国防科工办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忠义  省国防科工办安全保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和省安委会“打非治违”要求,以巩固和打牢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打击、治理以下12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二)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生产销售的;

(三)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停业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未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安全专项措施的;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五)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安全生产细节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

(六)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未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培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从2013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打击、整改的重点方向,落实人员、措施和时限。要迅速动员部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注重做好“打非治违”的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8月)。各企业要逐项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对安全工作、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生产销售环节等进行严格自查整改。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加强检查督促,特别是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至11月)。我办将组织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打非治违”进行交叉检查、跟踪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对于检查中的问题,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克服厌烦思想、麻痹思想、自满思想,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认真真的查,踏踏实实的改,确保“打非治违”深入扎实,不走过场。

    (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统筹开展各项工作,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不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完善规范制度相结合,切实2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通过专项行动,真正解决制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顽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及时反馈,加强报送。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我办:一是每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查月改月报表》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二是610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三是831前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四是1120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所报材料均需书面和电子版。

    联 系 人:张向东 

    联系电话:027-59811829 

        真:027-59811874

        箱:1224628074@qq.com

 

 


2013-05-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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