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3〕179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国庆节
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近期外省多地相继发生爆炸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我省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特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和强化防范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合理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国庆长假期间,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各企业要统筹做好生产经营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利用节日停产期间安排好停工检查、危险品清理和保存、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安全保卫、职工专项培训等相关工作。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设备设施全面检查和测试、生产线试运行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复产后,各生产企业要根据核定的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防和杜绝四季度抢任务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三、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存储管理。各民爆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合理、均衡地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储存安全性能不确定的回收、废旧及收缴罚没爆炸物品。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方案,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有效,保证应急、消防设施齐全可靠,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并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渠道时刻保持畅通。我办将在节日期间对各单位安全值守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