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 企业动态 安全教育 民爆论坛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25 年 7 月 1 日《求是》 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 2025 年 6 月 16 日《求是》 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 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 120 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 一步落实到位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加强民爆行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4〕42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加强民爆行业

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企业:

为深刻吸取全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民爆建设项目验收审核与管理,针对全行业当前验收管理中反映出的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等问题,日前,工信部安全生产司下发了《关于加强民爆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工安函[2014]7号),就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民爆建设项目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省民爆行业生产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 以下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和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避免因项目建设不当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站在保障全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组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各民爆生产企业要加强民爆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

(一)加强调研论证。项目建设前,企业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通过遴选比较,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业内成熟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的技术和设备,从源头上保证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先进性。建设方案确定后,各企业应以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等方式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含技术来源、主要设备选型等)报我办备案。

(二)加强初步设计审查民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是充分借助专家力量,帮助企业多方面完善设计,保证建设方案合规、合理,尽可能避免因设计失误导致项目建设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措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要按照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工信部安[2009]656号,以下简称《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行业内知识全面、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专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建设项目投资较大或较为复杂的,企业可提请我办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要高度重视,要在后续的项目设计和建设中加以落实。

(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项目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建设。项目建设中,企业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及人员,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

(四)加强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建设工程竣工后,企业应按《验收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 282632012)(以下简称《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在技术提供方的指导下,全面完善试生产条件,经我办组织专家考核合格,并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完成整改经我办下达试生产计划后,方可投料试生产。

(五)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生产线具备《验收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的验收条件后,企业还应按工信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符合要求后再向我办申报验收资料。我办将按《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时严格核查国家行业法规、标准和安全监管规定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及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全面核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保障条件的完备性和可靠性。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企业要限期完成整改,并以图片和文字资料等方式将整改情况报我办,我办将视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后,方可办理验收证书及相关安全许可手续(新建线)。

三、及时上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各企业应按《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于每年12月底将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我办,我办将把报送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许可年检的内容。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2014-03-31 11:23

关闭
中央人民政府 工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公安部

copyright©2007 湖北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邮编430074
网站服务电话 027-87225032

公安部备案号:42011102001203号42011102001202号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0209226号-1
工信部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