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加强“五一”期间
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鄂安办〔2014〕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民爆行业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期间人员流动性大,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同时,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易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结合实际,组织检查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生产、销售和运输民爆物品等行为。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落实专人盯守,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完善节日及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