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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

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鄂国爆函[2015]134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销售企业:

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我办定于20156月份对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及检查方式

(一)结合安全检查,由我办带队,对武汉、襄阳、宜昌、孝感、随州、神农架地区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安全考评;各企业请按“湖北省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可从湖北民爆网之政务公开栏目下载)的相关要求进行准备。

(二)其余地区分六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分组情况见下表),各相关市(州)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任组长,市级销售公司安全负责人1名及行业专家2名为组员。各组组长确定人员组成,并于529日前报我办民爆处。

 

检查组

检查企业

黄 石

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3个)

松滋市天隆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

荆门、荆州

黄冈市城林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分公司6个)

十 堰

咸宁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分公司6个)

黄 冈

恩施州中兴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分公司8个)

咸 宁

十堰市天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7个)

恩 施

黄石大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分公司3个)

鄂州市特业民爆物品专营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61615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2014年以来各类安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核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核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四)针对销售企业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及执行情况;2、视频监控、防雷、消防(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3、库区总体安全条件及库房堆码情况;4、销售备案管理情况;5、出入库台账登记情况;6、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情况。

2015年湖北省民爆销售企业交叉检查表》附后。(可从湖北民爆网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

四、交叉检查程序

(一)召开首次会议。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内容及要求,企业汇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现场及资料检查。检查组对企业的作业现场、库区及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检查。

(三)填写检查表。检查组汇总情况,讨论整改意见及建议,与企业沟通核实相关情况后,填写交叉检查表。

(四)召开末次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交叉检查表上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检企业、检查组、当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受检地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配合检查组及联络员商定检查行程,提供交通、接待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检查完成后,各检查组写出检查情况小结,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连同交叉检查表于620日前报我办民爆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各企业于622日前将此次检查的整改情况报我办民爆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三)各检查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对检查结论负责任。要清正廉洁,奉公守纪,检查期间实行工作餐,不得请吃请喝,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发现有疑难问题难以裁决时,应及时向我办民爆处报告。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年5月25

 

 

 

 

           


附件:                 2015年湖北省民爆销售企业交叉检查表    

受检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检查情况

建议及意见

一、2014年组织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类安全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及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014年组织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类安全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有整改措施和验收记录。发现的问题应完成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出许可品种的销售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建设的。

 

 

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现象。

 

 

三、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制度建立、人员落实情况。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记录。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报送备案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四、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单位所有部门、人员应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

 

 

应建立安全办公会制度,会议应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定期召开、有记录并有主持人签字,会议决定的事项有落实和验收。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

 

 

应有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带班值班、安全保卫等制度,严格执行并有记录。

 

 

应有专用运输工具管理制度,对定检维修、保养、定期报废应有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专用运输工具超期使用的;抽查维修计划和记录。

 

 

应有人员、车辆出入库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进行登记。

 

 

五、视频、防雷、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视频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设施①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置要求》(WJ90652010)的要求进行监视范围设置,无危险源、点监视盲区;②对现场有异常情况能实现远程监控;③应有符合要求的技防、犬防和物防设施。

 

 

防雷防静电设施①有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检测合格报告;②应有防静电设施。

 

 

消防设施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明确专人管理;②消防水池、室内外消防栓等其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库区总体条件、库房堆码情况

库区总体安全条件应符合规范要求,值班室、岗哨、防护屏障、消防水池等关键要素齐全,无缺项情况;民爆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有无变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有无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经营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库房警示标识牌是否符合规程(GB282632012)要求。

 

 

严禁在民爆仓库内储存无关物品,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储存安全性能不确定的回收、废旧及收缴罚没爆炸物品;对爆破作业单位退回的民爆物品要严格检验,分类回收入库储存,并建立专项存储档案;同库储存的危险品应符合GB500892007的规定码放。

 

 

七、销售备案及出入库登记情况

按照《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管理办法》,网上备案是否完整、全面、及时、准确,是否与民爆统计信息系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公安机关的民爆物品的备案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应建立出入库管理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清晰、完整、无涂改,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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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

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有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备案。

 

 

有应急预案并按期开展演练且有总结,应急队伍、装备健全。

 

 

对企业周边或作=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九、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经行业培训合格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员工是否全部依法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抽查12名员工简答本工作岗位操作规程、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方面的“应知应会”问题。

 

 

有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有培训教材、试卷、签到表及成绩单记录;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按照省国防科工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开展相关活动。

 

 

十、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情况

应已注册入网、制定清单,按“315天”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并上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年   月   日

 

 


2015-05-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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