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公安厅、省国防科工办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鄂北局)三方在我办召开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民爆物品供应问题协调会。我办刘兆雄副主任、柳建钢副巡视员,省公安厅江光成支队长、张晓华大队长,鄂北局李金潮副处长等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针对鄂北局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民爆物品供应问题,我办和省公安厅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民爆物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界定进行了解释说明,明确了民爆物品的价格组成、爆破服务的概念及施工内容,澄清了施工方对民爆物品供应的模糊认识,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我办和省公安厅表示,将一如既往督促、指导民爆企业做好我省重点工程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