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办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朱志兴, 联系电话:027-87279712)
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委军民融合办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底线,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促进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督促民爆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协调推进民爆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仲凯
副组长:杨 峰
成 员:省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处长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 任:杨 峰
成 员:马丽娜 朱志兴 袁振雯 杨泽新 谭文杰
三、整治内容
(一)省、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不透,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研究不深入,安全监管部署不细致,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2.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级安全监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责任缺失;一级查一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健全,难以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3.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在“放管服”改革中,不能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简单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不高、作风不实,难以发现问题;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细,流于形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整改不整改、该报停不报停,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民爆企业整治重点
1.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