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 企业动态 安全教育 民爆论坛
 
· 爆炸物品销毁事故分析 · 凯龙股份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实施安全监督 检查分级管理 ·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方案2024年工作清单 · 凯龙楚兴化工集团召开2024“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20221121


其中:

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节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第三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三十七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屏障、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来源:应急管理部


2023-06-25 15:37

关闭
中央人民政府 工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公安部

copyright©2007 湖北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邮编430074
网站服务电话 027-87225032

公安部备案号:42011102001203号42011102001202号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0209226号-1
工信部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