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爆函〔2007〕204号
各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关于近期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委爆函[2007]10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安排好
“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十七大期间,确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需要并经批准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均衡生产,严禁超员、超量、超产、超时、超负荷、超劳动强度生产,每天安排生产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休假或外出,并将每天生产情况于当天17点前向我办民爆处报告。未获批准的,一律不得生产。
三、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加强“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领导值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厂区、库区24小时的不间断的巡回检查,严防民爆产品丢失、被盗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稳定。四、岁末将至,生产任务繁重,各生产企业不得突击生产,严禁“四超”和“三违”, 我办将组织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方式
进行督查,发现有“四超”和“三违”现象的,将一律按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OO七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