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2007年,全省民爆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稳步推进行业调整,克难奋进,开拓进取,保持了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我办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对《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
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在各企业对2007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评分表见附件)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考评,将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上报我办参与全省民爆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可报分公司)。
1、在今年“四超”安全检查中得分在90分以上;
2、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加强“双基”工作上具有榜样作用;
3、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上起到示范作用;
4、在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具有带头作用;
5、在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上具有导向作用;
6、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工作上具有示范作用。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条件,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1、所在企业在今年“四超”安全检查中得分在90分以上和自评分在95分以上;
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政廉洁,以维护安全、健康为己任,工作兢兢业业,严守安全管理规范和制度,为推荐单位所公认;
3、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坚持原则,对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及管理有力,对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敢于抵制,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
5、在消除事故隐患和预防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绩。
请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推荐的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各企业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我办民爆处。我办将进行抽查并结合对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企业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在2008年全省民爆行业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联系人:曾彬 朱炯 电话:027-59811830
附件:
1、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3、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4、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5、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