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民爆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 2008-01-30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08〕6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下达2008年
全省民爆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
各民爆生产企业:
根据国防科工委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的通知》(委爆字[2008]1号)精神,2008年全省共安排生产工业炸药**万吨,工业雷管****万发,工业索类****万米。现将2008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计划分别下达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总公司要加强对各分公司的计划和安全管理,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计划生产,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2、我办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安排全省民爆物品试生产计划。企业申请试生产计划应提交新建、改扩建生产线单项验收意见(消防、防雷、环保、建筑物、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试生产大纲、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内部验收记录及试产计划申请等资料,经我办组织专家考核认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安排试生产。
3、对计划中备注“获得安全许可后实施”的生产线,应尽快上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料,领取加注安全生产许可章的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安排生产。
4、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四超”现象、现场管理及“双基”不达标、存在违规销售现象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罚,从严控制生产计划。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