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08〕73号
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关于民爆行业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关于“对民爆和国防工业安全生产仍按原职责请国防科工局组织”的批示,国家国防科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工爆[2008]40号),并提出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现作出如下补充通知,请结合《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国爆[2008]49号)和《湖北省国防科工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鄂国爆[2008]68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督查范围
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国爆[2008]49号)中规定的8类民爆作业场所。
二、督查内容及方式
(一)督查内容
《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国爆[2008]49号)中所规定的3项18个排查治理内容;
(二)督查的重点内容
1、《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国爆[2008]49号)中所规定的4项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2、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
3、民爆专用设备的档案建立和运行情况,特别是危险工序关键设备相关情况。检查专用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情况及现有设备淘汰更新计划等;
(三)督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抽查等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的年检工作相结合,百日督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
(1)各生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市级销售公司除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科工爆[2007]481号,以下简称《检查方法》)中《综合安全管理》的内容逐条自查外,还需按新增检查内容自查(见附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综合管理安全检查表》序号21、22、23、24和《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综合管理安全检查表》序号24、25);
(2)各生产、销售企业按照《检查方法》,对照督查内容逐条自查;
(3)铵油类炸药生产线除对照《检查方法》中《铵油类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检查外,新增2项检查内容(见附表《铵油类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序号24、25);
(4)乳化炸药生产线除对照《检查方法》中《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检查外,新增1项检查内容(见附表《乳化炸药(包括粉状乳化炸药、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序号24);
(5)起爆药制造生产线除对照《检查方法》中《起爆药制造生产线安全检查表》检查外,新增1项检查内容(见附表《起爆药制造生产线安全检查表》序号18);
(6)火雷管装填生产线除对照《检查方法》中《火雷管装填生产线安全检查表》检查外,新增1项检查内容(见附表《火雷管装填生产线安全检查表》序号18);
2、行业主管部门督查
采用《检查方法》和这次新增综合(专项)检查表检查方法,对各生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市级销售公司和所有生产、销售点督查打分。对各生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市级销售公司及每个分公司单独检查和评分,生产集团(总公司)、市级销售公司得分的50%及所属各分公司得分平均值的50%相加作为生产企业集团(总公司)、市级销售公司的得分。我办于7月10日前将检查汇总情况及统计表报国家国防科工局,并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
三、督查组组成及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6月,在各生产、销售企业自查、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的基础上,我办将组织由办领导、办民爆处、民爆行业专家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逐一进行督查。
(二)6月-7月,迎接国家国防科工局组织的专家组或国家国防科工局督查组对我省民爆行业的专项督查。
电话:027-59811830,59811829
传真:027-59811874
邮箱:zbzm888@sohu.com
附件:新增综合(专项)检查表
备注:在湖北民爆网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序号 |
检查项目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及评分办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21 |
专用生产设备
管理制度及
执行情况 |
A1 |
0~7 |
应建立专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对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按期进行报废;按行业管理规定进行设备备案。符合要求得7分,无制度得0分;无台帐每台扣2分、未按期报废每台扣2分,未备案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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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废旧生产线销爆拆除情况 |
A1 |
0~7 |
制定废旧生产线销爆拆除方案和计划,通过专家评审,在6月30前组织销爆拆除。符合要求得7分,无方案和计划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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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隐患排查治理
落实情况 |
A1 |
0~7 |
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有关表格。符合要求得7分,上报不及时、不完整扣2分,未上报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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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网上销售
备案情况 |
A2 |
0~7 |
按照《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管理办法》,备案完整全面,符合要求得7分,未在时限内备案得0分,备案不完整扣2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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铵油类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及评分办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24 |
落实委爆字[2007] 112 号文情况 |
A1 |
0~7 |
落实委爆字[2007] 112 号文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全部合格得7分;有1项不合格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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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吊耳螺旋
使用情况 |
A1 |
0~7 |
对使用的吊耳螺旋进行整改。已整改到位得7分;列出整改计划并着手进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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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炸药(包括粉状乳化炸药、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及评分办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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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0~7 |
落实委爆字[2007] 74号文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停止交替轮换生产,制定销爆和拆除方案和计划,在6月30前组织销爆拆除;粉状乳化炸药达到安全技术条件。全部合格得7分;未制定销爆和拆除方案和计划扣3分;粉状乳化炸药有1项不合格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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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爆药制造生产线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和评分方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18 |
落实委爆字[2007] 123号情况 |
A1 |
0~7 |
落实委爆字[2007] 123号情况,对D.S共晶起爆药有整改计划。有计划得7分,无计划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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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雷管装填生产线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和评分方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18 |
落实委爆字[2007] 123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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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落实委爆字[2007] 123号情况,雷管装填安全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得7分,不符合要求第项扣除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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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综合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类别 |
分值 |
要求及评分办法 |
检查记录 |
得分 |
24 |
隐患排查
治理
落实情况 |
A1 |
0~7 |
按照《湖北省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有关表格。符合要求得7分,上报不及时、不完整扣2分,未上报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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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网上销售
备案情况 |
A2 |
0~7 |
按照《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管理办法》,备案完整全面,符合要求得7分,未在时限内备案得0分,备案不完整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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