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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09-07-10>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文件

鄂国爆〔2009138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进入二季度以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涉爆事故时有发生,2009417,湖南省永兴县樟树乡一煤矿违法私藏的炸药发生爆炸,造成18人死亡,2人失踪,6人受伤;621,安徽省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一办公楼内私藏炸药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这些事故,引起了省领导对我省民爆物品管理的高度关注。622,李鸿忠省长批示,“安徽凤阳县的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刻,我省也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要按规依法加强对于炸药的生产使用的严管工作。请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强炸药管理的专项行动,严禁私产私藏,违者严处”。段轮一副省长批示,“鸿忠省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我们提出了要求,请省安监局、公安厅和国防工办抓好贯彻落实”。6月下旬,工信部召开了全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工信厅安〔200913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鄂安办〔200964号),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0963号)。为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信部及省安委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办决定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着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迎接国庆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安排

1、动员布置

召开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专题动员布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广泛进行动员宣传,落实岗位(部门)责任,指定专人、专门机构负责,认真、全面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同时做好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统计、记录工作。

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民爆行业生产销售企业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我办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7月中下旬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对我省民爆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

3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在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7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应急预案)情况,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我办民爆处,并抄送当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三、自查自纠及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包括:工艺设备、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现场管理和作业环境优化情况,防控手段的设置与运行情况,防雷、防洪、防火、防静电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等。

2、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重要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检查和整治落实情况。

3、2008年以来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5、事故的查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举一反三情况,安全措施完善情况。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

7、专用设备档案制度的建立情况、生产设备、仪器仪表、车辆检修、保养档案制度的建立情况。

8、重大危险源和“三级危险点”的档案建立、风险标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9、应急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11依法依规生产、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情况。

12、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13、按照《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管理办法》进行生产、销售备案情况。

14、汛期、高温季节防范强对流天气、洪水、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安排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把隐患排查治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布置,亲自督促检查,安全人员要职守监控,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生产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安全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工艺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的科研、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隐患,严防爆炸、火灾、泄露、中毒、被盗丢失等事故发生,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民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治理情况跟踪工作,力求将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生产销售企业要对照专项行动检查的内容严格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历次安全检查所发现而尚未整改的“老、大、难”的重点问题,要着力避免“查而不治,治而不绝”的现象,坚决做到“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险情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不整改到位,不能恢复生产。目前我省已进入高温汛期,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监控,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把防范洪水、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消除隐患和险情。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027-59811897,13135678627

传真电话:027-59811874

电子邮箱:zhujiong@hbgb.gov.cn


2009-07-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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