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各生产企业在春节假日期间不得安排生产。
三、各单位将节日值班安排、停工停产和恢复生产经营的时间安排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省、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朱 炯
联系电话:027-59811897 13135678627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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